京德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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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德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能源备【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冀交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冀交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桥服务区、龙虎庄停车区、大留镇停车区、京德高速养护中心、花都收费站、霸州东收费站。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区域为京德高速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高速边坡等区域。
本项目拟利用京德高速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高速边坡等区域建设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60亩。本项目总计安装590Wp光伏组件6775块,420Wp光伏组件230块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4.09385MWp。
项目总计15个并网点均为0.4kV就近并入厂区箱变低压侧,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储能按20%/2小时配置,根据接入系统方案进行调整。
在厂区内地面以及屋顶安装组件倾角为15度,车棚组件安装倾角为12度,连廊组件倾角为0度,地面部分倾角为30度。
25年运营期合计装机容量预计年均发电量为496.19万kWh,年均利用小时数1212.03小时。
拟采用380V“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方案,就近接入收费站或服务区配电室低压侧。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4.09385MWp,其中永清花都收费站502.68kW,霸州东收费站415.20kW,
京德高速养护中心803.58kW,龙虎庄停车区446.63kW,苏桥服务区1274.4kW,大留镇停车区651.36kW。
2.2招标范围:
京德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工作范围包含:前期手续、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准备、施工、现场协调、电网公司协调、办理电网公司接入方案及相关并网手续、电力并网发电、试运行、竣工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缺陷责任期等全阶段工程总承包的全部相关工作。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招标文件未提及内容全部包含在内。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3.1.2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体规模不低于5MW光伏项目EPC业绩或同时具有2个单体规模不低于5MW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和2个单体规模不低于5MW光伏项目的施工业绩,并附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3.1.3财务要求: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曾在光伏发电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光伏发电工程合同被解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容量在5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容量在5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3.1.7其他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3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河北省冀交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hebjjn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冀交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锐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盛世大厦A座
河北航空大厦19层 8层
邮 编:05000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 宫浩 联 系 人:温佩佩
电 话:0311-86633697 电 话:0311-8529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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